运行管理

“211工程”建设项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2017-04-21浏览:4741

“211工程”建设项目是学校利用“211工程”专项资金立项建设的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除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及物资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一、利用“211工程”建设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实行开放,专管共用的运行管理机制,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充分利用并积极开发仪器设备的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在满足本单位需要的同时,努力为校内外其他单位服务。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配齐专管人员,保持操作、维修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 

四、要制订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并切实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学校定期组织综合效益考核,并进行评比。 

五、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服务收费和分配管理办法,所有收费必须通过国资处上交财务处。对校内实行优惠服务,收费标准要向用户明码公布。 

六、经考核发现仪器设备长期使用效益过低的,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在校内进行调配,并进行资产调拨。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