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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的通知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试行)》(北化大校发〔2019〕14号)的相关规定,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系教学用途,属于教学用房。为严格管理昌平校区非教学时段教学实验室的使用,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转,教职工在非教学时段使用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应填写申请表,逐级审批后向国资处门报备,具体申请流程及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一: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申请流程
附件二: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教务处
北校区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一:
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申请流程
一、昌平校区非教学时段实验室使用申请人应为我校教职员工,申请人应首先对拟申请实验过程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原则上所申请实验必须为针对本科生的课外科技创新实验(需附参与实验所有本科生名单),确认后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教学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申请表》;
二、申请填写完成后,交由实验室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实验室负责人对申请的内容要认真审核,不能影响正常实验教学安排,并考虑本实验室是否具备所申请实验的条件;
三、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交由实验室所在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填写意见,实验中心负责人应综合考虑该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学院教学实验室使用整体安排;
四、实验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审批单交至国资处备案(后勤服务楼F座311),国资处返回备案联交申请人备查,同时将备案信息发所涉及学院的行政院长,以及教务处、保卫处、北区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五、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国资处递交申请表。申请人在使用实验室时应携带申请表备案联,国资处将不定期对非教学时段实验室使用情况进行复查。未经申请不得在非教学时段开展任何实验活动。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实验室非教学时段使用申请表
申请联(国资处留存) | ||||
申请人 | 申请人工号 | |||
申请使用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至*时 | 参与实验学生情况 | 共人,名单另附。 | |
拟申请实验室 | 拟申请实验室所属学院 | |||
申请原因 (实验内容、实验流程、实验药品要求、危险因素等) | 实验名称: 实验内容及流程简述: 实验用药品及设备: 实验危险因素说明: (申请人已评估实验过程危险因素、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及具备应急预案)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 |||
实验室负责人意见 | 签 字: | |||
实验中心负责人意见 | 签 字: | |||
备案联(申请人留存) | ||||
国资处意见 | 经核查,同意申请人等共人在以下时间地点进行实验。 实验名称: 实验时间: 实验地点: 签 字: 审批时间: |